1、组织实施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重大项目。
组织我省科技力量,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展科技攻关。以湖北双低油菜等为主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开发出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产品加工技术与新产品。特别突出农产品加工产业化的成套技术研究攻关,强调从工艺到装备到管理的成套技术开发,强调从种植、养殖到加工、深加工,到市场销售的系统工程技术开发,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积极吸收各方面专家特别是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化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建立相应的立项评估、民主决策、考核评价制度。始终围绕“创新、产业化”主线,坚持项目从生产中来,成果回到生产中去。
2、加强产业化中试基地建设,实现技术的组装配套。
根据加工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选择有优势的科研单位或龙头企业,建立一批从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中试基地、工程技术中心。通过中试或工程技术中心的孵化,完成技术、工艺的进一步熟化,实现技术的组装配套。
3、积极培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逐步壮大经济实力。
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大力培植我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原料来源、原料供应和加工出口等方面提供有利条件,不断壮大龙头企业的经济实力。
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自办基地,以不同方式与农民建立出定的产销联系。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借鉴国内外融资经验,利用资产重组、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对从事农产品加工并纳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产品竞争能力。按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营出口,凡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l00万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均可到省外经贸厅办理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凡成立一年以上,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流通企业,可由省外经贸厅向国家外经贸部申报流通进出口经营权。
四、明确思路,加强保障,全面落实“五项重大措施”
1、明确思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