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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湖北省“十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

  要按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加强消防通信建设。地级以上城市2003年底全部实现集中接警。要按照《规范乡要求,保证“119”火灾报警专线和调度专线,实现有线通信数字化和有线、无线、计算机通信的联动响应并达到45秒完成接、处警过程的法规要求。
  (三)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完善消防责任网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和职务调整情况,及时完善防火领导机构;企事业单位也要及时调整防火组织,充实消防安全管理力量,全面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要积极发展地方、民间消防力量,巩固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一队多能、一员多用的联合消防队,大力普及群众义务消防队。
  (四)狠抓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119”消防宣传活动,抓好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剖析火灾案例,普及消防科学知识。有计划地办好各级防火负责人、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培训班,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各类学校的教育内容。坚持定期向社会开放消防站,传播知识,传授技能,让消防知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消防、个个自觉做好消防工作的社会风尚,努力开创具有湖北特色的群防群治新局面。
  (五)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强化消防执法监督。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本单位防火工作。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有关企业要不断研究、开发、生产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消防科技新产品,发展壮大湖北消防产业。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配置先进仪器设备,培养引进高级技术人员,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安机关要不断调整、充实基层消防监督力量,确保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追究、消防警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内外监督。
  (六)加强消防部队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力。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把消防部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核心。结合部队实际,深入开展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和军人道德规范教育,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和影响。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用德才标准选拔任用干部;采取措施,稳定公安消防部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部队各级、各类干部晋升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从地方高等院校选拔具有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充实消防部队干部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以加强对权力和公有资产监控管理为重点,从健全机制和机构人手,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警务公开,实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加大源头治腐力度,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
  要深入贯彻军队共同条令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加大正规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力度,使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在 “十五” 期间再上一个新台阶。要深化训练改革,规范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训练内容和特勤装备器材训练科目。全省各主要大中城市要有计划地建设完善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开展应用性训练和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熟练掌握各种重特大灾害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程序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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