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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9.防震减灾体系。“十五”期间,采用多种高新技术,建设城市防震减灾一期工程,主要是建设全省防震减灾中心、三大观测台网和三大基础工程。
  ——全省防震减灾中心。建设省防震减灾中心楼,在楼内建设现代化的计算机系统、地震数据库、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地震现场流动信息网络系统、综合通信系统等,使之成为全省地震系统中心、各种观测台网的监控中心和数据库、数据处理中心及地震分析预报中心,成为全省防震减灾的指挥中枢以及与国家防震减灾中心的连接点。
  ——建设三大地震观测台网。(1)数字地震台网与强震观测台网:在武夷山、政和、福鼎、泰宁、大田增建5个数字地震台,在福州、平潭、莆田、泉州、晋江、厦门、漳州、东山、龙岩、长汀、永安、南平、邵武、宁德、水口等地建设强震观测台。(2)地壳形变观测台网与地震前观测台网:应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技术,在福州。南平、龙岩、德化建设基准站,在宁德、水口、闽清、平潭、莆田、湄州、泉州、漳州、东山、政和、邵武、尤溪、永安、长汀和永定等建设基本站;改造现有的水准网、重力网、地倾斜网、地震流体网、电磁网等。(3)震害预测与震灾快速评估系统:在莆田市城厢区、龙岩市新罗区、福清、长乐、石狮、晋江、龙海和永安等8市区的城区,应用地理信息处理系统(GIS)技术,建立震害预测与震灾快速评估系统,为震灾预防和地震快速应急提供基础资料,制订适合城市的防震减灾对策。
  ——实施三大基础工程。在福州、泉州、厦门、和漳州4个城市建设地震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在全省重点监视防御区进行建筑物抗震性能评定工程;完善中强以上地震的中短期预测预报系统工程。
  10.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完成主要的地质灾害县(市、区)的调查工作。每年组织专业队伍对7-8个主要地质灾害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根据各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安排和组织全省县(市、区)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市、区)地质防灾预案,逐点制定和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和措施。
  ——编制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要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危害性,有计划对重大地质灾害点进行勘查治理和险区居民的搬迁避险。要采取避险措施,搞好避险安置工程。
  ——建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建立以县(市、区)为单元的县(市、区)、乡(镇)、村。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机构建设和监测设备的配套,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预报工作。
  ——加强福建土质滑坡变形机理和防治措施的研究,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和工程治理水平,降低防治费用,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和减灾效果。
  四、对策措施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提高对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认识。
  建立和完善我省“十大”防灾减灾体系,事关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形成共识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来深化防灾减灾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要强化政府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职能,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强化协调,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技术指导、施工组织、土地使用、依法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我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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