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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继续贯彻“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农村新能源建设方针,“十五”期间除继续抓好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外,重点推广沼气建设和农村小水电开发。要大力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建设以沼气为纽带、综合利用为重点、种养加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模式。新增户用沼气池和大中型沼气工程40.9万立方米,“能源一环境”工程152处,发展太阳能热水器3万平方米。为解决部分偏远农村大电网难以覆盖的用电问题,选择条件较好的电源点,开发小水电,新增小水电装机20万千瓦。继续营造薪炭林,解决部分偏远农村燃料问题。
  (十)海岸带管理工程
  继续抓好海岸带资源和环境监测管理中心和闽东、闽中、闽南三个区域性的海岸带管理站建设,开展海岸带资源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估,以及渔业生态环境的监测管理,科学规划滩涂、浅海开发利用和近海捕捞业的发展。加快省海水养殖生物病害防治预警中心和沿海6个地市养殖生物病害防治站的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养殖区县级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点,逐步形成全省海水生物病害防治预警体系,加强海域环境的预警、防范,确保海岸带资源可持续开发。
  (十一)海洋资源保护与增殖工程
  发展生态渔业,选择一批自然条件好,便于管理的海岛进行封岛栽培,重点抓好贝类底播资源增殖,建设人工鱼礁和营造海底森林,改善生态环境,在一些主要江河水域开展增殖放流,稳定自然种群。加快水产良种场建设,继续完善宁德大黄鱼原种场建设,新建莆田僧帽牡蛎、平潭坛紫菜、福清菲律宾蛤子等3家原种场;开展优良品种的引进繁育、提纯、复壮、选育和推广,实现水产良种繁育规范化、标准化。加快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完善宁德官井洋大黄鱼、长乐漳港海蚌、厦门同安文鲳鱼、东山湾珊瑚、厦门白海豚等5个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宁德红树林等2个自然保护区。
  (十二)水资源的治理与保护工程
  重点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水资源监测工程。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通过新建、扩建福州、厦门、漳州、南平、莆田、宁德、三明、龙岩、晋江、石狮、永安、邵武、泉港、上杭等城区的污水处理厂,大幅度减轻城市污水对水体产生的污染。通过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和厦门、龙岩、南平、宁德、福鼎、长乐、漳平、德化、云霄、武夷山、柘荣、南安等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处理二期工程等建设,减轻固体废弃物对水体的污染。
  ——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对闽江、九龙江。木兰溪、晋江等流域沿岸产业结构调整,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农业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改善水体质量,使水体进一步变清。抓好福州内河、泉州内河、龙岩龙津河、漳州内河等综合整治工程,改善城市水体质量。
  ——水资源监测工程。建立和完善主要江河断面、大中型水库、重点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水环境质量动态监测预报。
  (十三)矿区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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