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丘陵红黄壤区
本区域包括我省闽西北全部及闽中、闽东南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1.38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6.77%,其中红壤面积1.15亿亩;分属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是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域。海洋性季风气候带来的高温多雨,造成本区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频繁;区域内毁林开荒,植被破坏,土壤裸露程度高,地表坡度大,土壤抵抗冲蚀能力弱,致使土壤贫瘠和沙化,易造成洪涝、干旱、河床淤积、崩岗滑坡等,土地生产力下降。
本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加快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加强流域综合治理,运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抓好25°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护坡林、农田防护林等生态林,努力促进植被的恢复生长,以控制水土流失。同时,建设蓄水、引水等配套水利工程,开展河道疏浚、江河堤防和护坡、护岸等工程建设,提高堤防工程的防洪能力,逐步改善丘陵红黄壤地区生态环境。
(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按水土流失状况划分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重点保护区。我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主要分布在“四大片”,即订江片(包括宁化、长汀、连城)、九龙江片(包括南靖、平和、诏安)、晋江片(包括安溪。南安、惠安)、赛江片(包括寿宁、福安、宁德);以及沿海岛屿风沙侵蚀地带的“四小片”,即平潭岛和龙高半岛、东山岛和古雷半岛、崇武半岛和肖厝东部、福宁湾。水土流失面积4029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27%。
“四大片”区域内,山地坡面普遍发育着面状、沟状和重力崩塌等侵蚀类型,植被破坏严重,旱涝频繁、生态环境较恶劣。特别是汀江流域的长汀县是中国南方典型的花岗岩风化壳严重水土流失区,山地坡面侵蚀模数为年均8580吨/平方公里。该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以强化治理水土流失为主,恢复和新建植被,提高地力,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综合治理、长期治理的方针,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技术措施相结合,改造好坡耕地;大力营造豆科植物、水土保持林、薪炭林及经济林果竹,实现乔灌草多层次相结合。把开发与治理、利用与保护密切结合,促进该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的发展。
“四小片”分布在岛屿风沙侵蚀地带,主要结合沿海风沙区进行治理。
(三)近海资源保护区
我省海域辽阔,海岸线漫长而曲折,浅海、滩涂面积较大,港口、港湾众多,开发利用潜力大、效益较高。目前,全省沿海有深水港湾125个,浅海面积42万公顷,滩涂27万公顷,主要作为水产养殖、围垦造田和晒盐。本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量的工农业生产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人海,使得近海环境质量日趋恶化,全省有76.9%的近海海域水质达不到国家海水二类水质标准,沿海水质铅、锌、铜质等重金属含量普遍超标;海洋渔业超强度捕捞,海域生态系统明显退化,水生生物向低质结构演变;不合理的围海造地、港湾工程建设,使海岸和海岛自然景观环境遭受破坏,海岸侵蚀和海水入侵加重,沿岸功能降低;海水养殖缺乏布局规划,水质富营养化和赤潮灾害频发,对海洋经济的发展构成威胁。
本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综合整治海洋、陆地污染源,强化近岸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全面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积极开展海洋功能区划和资源容量调查,合理规划养殖布局,加强近海资源监测,推广生态渔业生产模式严格实行伏季休渔制度,控制近海海域捕捞强度;加强近岸工程规划,保护海岸和海岛自然景观,控制海岸侵蚀和海水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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