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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4.生态渔业建设。全省建立了各级渔业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厦门西海域、东山湾、泉州湾、湄洲湾等重要渔业水域的常年水质监测,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管理逐步完善;在保护珍稀水生动物生态环境方面,建立了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长乐海蚌资源繁殖保护区、厦门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等;依法整治海洋环境工作也得到日益加强,全面实行伏季休渔,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的违法活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对钢质渔船实行残废油质回收制度,净化海洋渔业水域环境。
  5.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农业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模式,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试点并有了长足的发展。继东山县、芗城区和同安区列入全国生态农业建设示范(试点)县之后,省政府批准连江等12个县(市)为省级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县;建阳等4个县(市)被环保部门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绿色产品的开发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省里先后颁布了《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规范》和《无公害蔬菜通用标准》,全省各地建立了一批无公害蔬菜基地,有127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农村能源建设作为生态农业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取得可喜的成效,全省农村累计推广省柴节煤炉灶328.2万户,占总农户数的55.6%;建户用沼气池15.5万户,年开发与节能量达75万吨标煤,有3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县通过验收。
  (二)存在问题
  1.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开发利用各种资源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日益增多,工程建设中乱堆乱倒、乱挖乱采的现象时有发生,新的水土流失在一些地区有明显上升趋势。1995—1997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108平方公里,其中2000年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达129.84平方公里。
  2.特殊的地形、地质条件及气候特点容易造成生态灾害。我省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土壤主要由花岗岩发育而成,母质颗粒较粗,土层较浅薄,抗侵蚀能力差,特别是“五江一溪”中上游地区峡谷坡降大,盆谷坡降小,溪涧汇总集中,加上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造成洪涝、滑坡、崩岗等灾害。
  3.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总体质量下降。以生态效益为主的防护林、特用林比重偏少;人工林地比重持续上升,天然林蓄积量减少;林分总体质量下降,针阔叶林面积比例高达2:1,可伐资源严重枯竭;沿海防护林沙荒风口造林难、基干林带断带多。树种单一、老化。
  4.近海海域受到污染,渔业资源衰退。每年由陆地排入大海的工业污水约0.3亿吨,以及不适当围垦、超容量养殖和过量捕捞,造成海洋环境不断恶化,生产力下降,一些地方滩涂养殖场甚至出现荒废,鱼类、贝类死亡事故不断发生,近海一些主要传统经济鱼类资源出现衰退现象。
  5.土地资源退化,地力下降,耕地面积锐减,农业生产环境呈劣化的趋势。人均耕地面积仅0.52亩,土地沙化、毒化面积逐年增加。
  6.旱涝灾害频繁,水环境日趋恶化。水资源面临着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环境恶化等三大问题,主要表现为洪涝灾害频繁且强度大,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水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水资源污染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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