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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要认真组织广大劳动者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使《职业病防治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制观念和广大劳动者依法保护自身健康权益的意识。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的培训,把学习培训落实到科室、车间和班组,让用人单位明确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让全体劳动者都懂得自己所享有的权益,让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
  三、做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第一年,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和舆论上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准备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5月1日前为实施准备阶段。
  1.结合卫生部下发的《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规范性文件。
  2.从4月25日至5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3.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组织上、人员上和技术上做好执法的相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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