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十五”电力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02]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五”电力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径报省计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福建省“十五”电力工业发展专项规划
(省计委 2002年2月)
电力工业是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面对新世纪,如何保持电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战略任务。
本规划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我省稳定、可靠能源保障体系战略部署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我省电力工业“十五”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内容包括发展现状和未来形势的分析、“十五”发展战略和目标、发展重点以及政策措施等。
一、成就与问题
(一)发展成就
至2000年底,福建省电力装机超过千万千瓦,由过去制约经济发展转变为适应并适度超前,有力地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发电装机和发电量稳步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五”期间,我省电力工业发展仍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其中:电力装机容量从1995年的651万千瓦增加到2000年的1043.7万千瓦,年均递增9.9%;年发电量从261.5亿千瓦时增加到403.7亿千瓦时,年均递增9.l%;年最大负荷从397万千瓦增加到630万千瓦,年均递增9.7%。
“九五”期间,年电力电量供求基本平衡,但随着经济发展的波动,发电量增长速度也出现相应的变动。“九五”初期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电量增长率从1995年的14.3%下降到1998年的6.6%,这期间电力装机从651万千瓦增加到810万千瓦,电力电量供求平衡。从1999年起,沿海大型火电机组集中投产,两年间电力装机新增233万千瓦,“九五”后期电力供应形势宽松,用电量增长也逐年回升。分年发电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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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电量 │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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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61.5亿千瓦时│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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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80.8亿千瓦时│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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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01亿千瓦时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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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21亿千瓦时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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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56亿千瓦时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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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03.7亿千瓦时│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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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网建设进人历史上最快的发展阶段,城乡电网改造初见成效,电网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均有所提高
“九五”期间,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在推进大型水火电源点建设的同时,加大了超高压配套输变电网络投资力度。目前省电网已覆盖全省各县市),电力系统最高运行电压等级也由“九五”初期的220千伏提高到500千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