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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失效]

  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凡没有环保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地方,其环境执法和管理权限由上级环保部门代为行使。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尽快建成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和省辖市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加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配备必要的调查取证设备。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各级政府及环保、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环境忧患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树立全社会的环境公德,鼓励建设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企业,倡导绿色消费和可持续生活方式。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各级政府要支持新闻媒体揭露、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背环境公德的行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坚持环境信息公开和环保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环保部门要将环境质量状况、企业排污情况、环境执法情况、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在政府重大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要实行公众听证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有益于环境保护的活动范围,引导公民和环境保护社团组织依法参与环境事务的监督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开通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
  八、加强环保科技研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将环境科研开发和科技攻关纳人地方科技发展规划,加大投入,提高全省环保科研水平。围绕全省突出的环境问题和治理难点,组织开展科技攻关,研制开发适用技术,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加强环境基础科学的研究,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要把环保产业作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予以重点扶持。适应加入WTO要求,加快环保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技改、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尽快形成若干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带动环保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我省环保产业的竞争力。
  鼓励发展环保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建设项目第三方环境监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环境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市场化等活动。有计划地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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