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咨询。
第十五条 战略咨询服务范围的评定,主要按照以下六个方面划分:
(一)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研究;
(二)地域国土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研究;
(三)地域投入产出研究;
(四)行业发展战略、技术经济论证和可行性研究;
(五)政策研究;
(六)专题决策咨询。
第十六条 管理咨询服务范围的评定,主要按照以下十个方面划分:
(一)企业发展战略咨询、战役咨询、战术咨询;
(二)CI策划;
(三)企业诊断、改革策划、决策咨询;
(四)企业资本运作、资产重组;
(五)经营手段、营销策略、市场策划、员工培训;
(六)管理科学化;
(七)达标认证咨询;
(八)企业技术创新策划;
(九)企业财务管理咨询;
(十)资产(含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咨询和托管。
第十七条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的评定,主要按照以下七个方面划分:
(一)技术项目可行性论证、分析评价;
(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引进、应用咨询;
(三)科技预测;
(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服务;
(五)技术信息服务,技术中介,专利代理;
(六)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七)专题技术调查与咨询。
第十八条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的评定,主要按照以下六个方面划分:
(一)工程投资前期咨询———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咨询———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咨询;
(三)工程实施阶段咨询———合同管理,施工监理,技术培训,竣工验收;
(四)工程投产后咨询———建设项目后评估;
(五)工程勘测;
(六)涉外项目工程咨询。
第十九条 专业咨询服务范围的评定,主要按照以下六个方面划分:
(一)资产评估,企业资质评价;
(二)专业人员培训;
(三)政策、金融、商务、税务、会计、审计、司法、心理等专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