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重点推进我省五大支柱产业、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开展上市融资。通过加快企业改组改制步伐,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培植工作,尽快增加我省上市公司的数量,改善上市公司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我省重点产业和企业的上市融资能力。
支持和鼓励省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吸收合并、资产重组,实现买壳上市。支持省内外上市公司发挥体制、管理和融资渠道畅通的优势,利用增发或配股资金对省内非上市企业进行参股、控股,实现非上市公司的借壳上市。
引导拥有配股权和符合增发新股条件的上市公司积极主动做好配股和增发新股工作。鼓励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加快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通过股权转让、资产置换、资产剥离、收购兼并、股份回购等形式,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再融资能力。对达不到配股或增发新股条件的上市公司,可以选择效益好、资产质量高、经营前景好的企业对其进行收购兼并,注入优质资产,改善业绩水平,恢复其再融资功能。省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配股时,可以通过国有股划拨等方式充实国有控股股东实力,保证不因国有股配资金不足而失去配股权。
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或主营业务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借助资本市场的规则和竞争压力,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企业国际化步伐,催生一批具有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竞争素质和发展潜力的大型企业。在继续争取在香港上市的基础上,努力开拓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等地的证券市场融资渠道,拓展境外融资空间。
(一)五大支柱产业
食品工业:积极支持小麦加工转化龙头企业以及奶业、果业龙头企业加快上市融资步伐。特别是要以粮食的加工转化与综合利用为重点,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畅通的优势,加快发展步伐,拉长产品和产业链条,形成我省特有的大宗小麦深加工产业链和转化基地。
有色金属工业:以铝工业发展为重点,以上市和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优势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资金优势,推进电解铝企业之间的兼并与联合,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煤电铝联营和氧化铝、电解铝、铝深加工产业链条,有效提升我省铝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充分利用中铝公司的上市资源,积极争取与中铝公司在电解铝和铝加工项目上的合作。鼓励我省优势铝工业企业与国际大型铝业公司合资合作,筹备组建大型铝业或铝电集团到境外上市,加快我省铝工业的国际化步伐。
煤化工和石油化学工业:重点支持和推进煤焦油加工、开封炭素、煤炭液化等重大项目开展上市融资,通过直接上市、借壳上市或上市公司开展合作,为项目建设筹措资金并构建企业长期发展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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