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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失效]

  (七)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流通方式创新。省经贸委要根据国家经贸委制订的加油站特许经营的管理办法,引导石化集团、石油集团河南分公司以外的社会加油站,逐步纳入石化集团、石油集团河南分公司连锁经营体系,并统一标志;组织协调石化集团、石油集团河南分公司对社会加油站逐步进行集中配送。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管理。石化集团、石油集团河南分公司要加快销售成品油信息网络的建设。省经贸委要会同税务、工商部门以及石化集团、石油集团河南分公司做好成品油生产、进出口、流通、税收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各市、县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加油站经营状况的档案,根据加油站经营管理情况分成不同等级,分类管理,加强指导。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8月底完成。大体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
  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石化集团、石油集团河南分公司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家经贸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广泛动员;根据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省经贸委。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7月底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加油站进行全面整治,对违规建设违法经营的加油站分别处理,该取缔的取缔,该整改的抓紧整改。整治情况每月底书面报省经贸委。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底前完成)
  由省经贸委、省成品油清理整顿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做好对市区、省国道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地区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一)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地要建立健全成品油清理整顿机构,充实力量,保证工作经费。石化集团、石油集团河南分公司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要给予表彰。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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