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集中宣传贯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1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广泛宣传,重点培训,让各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了解、掌握《规定》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规定》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具体工作任务是:
1.下发宣传贯彻《规定》的通知,对全省宣传贯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在《河南日报》、《河南消防》杂志、河南消防网站上全文刊登《规定》;
3.召开省防委全体成员会议,认真学习《规定》;
4.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由各市政府主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全部部署宣传、贯彻、落实《规定》工作;
5.按照公安部下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基本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并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同时,明确备案的期限、内容等要求;
6.各地要对已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当地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告;
7.由省消防总队翻印《规定》单行本和张贴用单张各5万册(张),发给各方进行散发宣传;
8.各级要大力组织开展《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以推动《规定》的全面落实。
9.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定》,使《规定》的基本精神深入人心。
(二)第二阶段(5月1日-5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开展“《规定》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掀起宣传贯彻的高潮,促进单位切实落实《规定》,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具体工作任务是:
1.请省政府领导在《河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2.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中原119”栏目制作播出宣传贯彻《规定》的专题节目;
3.各地要通过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署名文章、设置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咨询、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大造声势;
4.建立和完善重点单位档案和台帐;
5.省宣传贯彻《规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
6.总结通报全省宣传贯彻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