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扩大宣传,增强社会信用意识。 各级政府及经济管理部门应借助我省优化投资环境的有利时机,开展广泛的、形式多样的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债权宣传活动,以提高全民社会信用观念。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宣传报道特色,在介绍优化信用环境的政策、法规知识和好的正面典型的同时,对极少数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反面典型要予以曝光,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
五、严格执法,提高依法维权的整体成效。 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债权离不开法律保障,执法部门要从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支持经济发展与维护金融安全的关系,按照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债权的总体目标,结合我省经济金融实际,积极配合银行依法收贷。
六、规范管理,发挥银行同业公会作用。 政府有关部门对银行同业公会维护金融债权工作应予以支持,对银行同业公会在维护金融债权工作中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加以解决。同时,银行同业公会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协调各金融机构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优化信用环境的宣传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并及时研究出台一些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金融新品种,以实效赢得全社会对同业公会的理解和支持。
七、改进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 辖内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债权的各项工作,努力改进金融服务。一是辖内金融机构要定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优化信用环境、支持经济发展的工作情况,取得政府支持;二是人民银行要强化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机构无序竞争,杜绝为企业多头开户、随意放贷、为悬空逃废银行债务提供便利及人为导致不良贷款增加的现象。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流量、加快流速、优化流向,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三是及时核销呆、坏账,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在改革、改组、改制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授权授信管理,创新金融业务种类,加大对经济发展支持的力度。对信用环境好,不良贷款下降多的地区、行业、企业,不仅要把盘活的贷款存量全额投入该地区、行业、企业中,而且要按一定比例增加新的信贷投入,同时在其他金融服务上给予相应地支持。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严重的企业,各银行要联合对该企业进行制裁,体现扶优限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