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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失效]

  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调整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是:继续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未实现“两基”的29个县,要打好“两基”攻坚战,在扎扎实实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到2005年,全省85%以上的人口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小学在校生达到320万人,初中在校生达到130万人,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
  大力提高和巩固“两基”成果。已实现“两基”的58个县,要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到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上来。继续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薄弱学校建设。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大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残疾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切实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依法保障移民区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努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每县首先要集中力量办好一所普通高中,“十五”期间,全省建成3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未实现“两基”的地区,适度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已实现“两基”的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要有较大发展;城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高中阶段教育要基本满足社会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完全中学的高、初中分离,努力扩大高中规模。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高中阶段教育。鼓励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沟通的高级中学。到2005年,普通高中招生数达到12万人,在校生数达到35万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50%。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强城区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教育,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格局。
  “十五”期间,我省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要求,对基础教育体制、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方法进行全方位改革。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具有本地特色的多样化的课程教育体系初步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初步形成;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办学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农村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农科教紧密结合、共同为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体制进一步完善。
  三、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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