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地登记(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一)审批3项
1.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高档住宅等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公开挂牌交易)
2、临时用地(下放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包括临时占用林地)
3、开办独立选(洗)矿厂(市场已经饱和,不再新批项目)▲
(二)核准1项
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改为备案)
北京市交通局
(一)审批6项
1.非营业性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根据《
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禁止事项,不再审批)
2.汽车租赁经营者停业、歇业(改为备案)
3.市内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户停业、歇业(改为备案)
4.人力三轮车运输经营者停业、歇业(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5.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歇业(改为备案)▲
6.道路运输经营者停业、歇业(改为备案)▲
(二)核准1项
公路工程交工质量鉴定、质量检验(改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三)审核1项
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税务部门征收车辆购置税,取消车辆购置附加费)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一)审批1项
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改由企业自主申领或通过招投标取得)
(二)核准2项
1.本市各类进出口企业更名、资格证书年审(根据《对外贸易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应由工商部门承办)
2.允许技术出口项目申请书和技术出口合同批准证书(改为备案)
(三)审核3项
1.进出口机电产品维修、技术服务站(改为直接办理工商登记)
2.使用外贸发展基金项目(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取消此项审批)
3.机电产品出口基地、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北京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