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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改革内容:
  (一)逐步取消粮食定购任务。2002年继续实行粮食定购政策,定购粮任务30万吨不变,征收实物;2003年原则上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取消粮食定购,农业税征收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二)逐步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建立规范有序,调节有力,运转灵活,多形式、多层次的粮食市场体系,允许和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经营粮食业务。
  (三)逐步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建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2002年继续实行定购价和保护价两价合一的政策,粮食收购价格由省人民政府确定。2003年原则上全面放开粮食收购,粮食购销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为保护好粮食生产能力,政府要适时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四)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各地要因地制宜调整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积极引导农民种植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提高种植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五)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各级政府原来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所有专项资金不得减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原来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所有专项资金不得减少。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要积极争取扩大中央储备粮在我省的储备规模,建立和完善省、地(州、市)两级粮油储备体系。
  (一)建立“管理科学、调控有力、吞吐灵活、人员精干”的省级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组建“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省级储备粮(油)实行垂直管理。
  (二)适当增加省级储备粮规模。省级储备粮规模从现在的15万吨调增至20万吨,省级储备食油维持0.4万吨规模不变。地级储备粮保持20万吨规模,地级储备食油规模由各地(州、市)自行确定。
  (三)继续抓紧中央和省级储备粮库建设。中央和省安排的储备粮库建设,各地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合理调整省级储备粮布局,合理安排存储库点,结合粮食轮换,将储备粮油摆放在交通便利的铁路、公路(干线)沿线。
  (四)进一步完善省级储备粮油补贴拨补办法。省级储备粮油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纳入省财政预算,省级储备粮油费用由省财政直接拨给省储备粮管理机构,再由管理机构拨到储粮单位。省级储备粮油的利息由省财政与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直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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