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举报制度,加大依法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的力度。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严厉打击非法采集、收购和销售手工采集原料血浆的行为。对手工采浆机构,吊销其《单采血浆许可证》;对收购手工采浆生产血液制品的企业,按制售假劣药品处理,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卫生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要组织对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要适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行为的活动,取缔非法采供血机构,严厉打击“血浆”、“血霸”,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收购手工采集原料血浆的生物制品厂家要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制定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大纲,编写各类培训教材,利用医学生的学校教育、岗位培训、毕业后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和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和管理等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对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和劳教所干警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策略和方法纳入省和地方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
(四)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部门及大众传播媒体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省和各市、州级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第一套节目每周至少播放一次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各市、州主要报纸每周至少刊登一次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推广无偿献血的报道或公益广告。
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乡镇、街道要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基层计生部门要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促进生殖健康的教育。要特别注重在青少年中开展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上述有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场所,以及医疗保健机构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开辟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品),在营业性娱乐场所放置、散发、张贴宣传材料(品),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入境人员,要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教育和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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