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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预防与遏制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的通知

  3.全省70%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等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85%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的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5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在1个社区医疗机构中进行吸毒人员药物治疗试点。
  5.对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和劳教所干警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80%。
  6.研究有关减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7.全省至少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和生活照顾。建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关怀护理模式。
  到2005年底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75%以上,在农村达到45%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8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5%以上。
  2.高危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3.建成和完善全省县(市)级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综合监测、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建立健全采供血机构信息网络系统。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达到100%上岗培训。
  5.全省90%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等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50%的艾滋病高发地区的中心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75%的乡(镇)卫生院、5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6.对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和劳教所干警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95%。
  7.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二)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
  (四)分类指导,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三、行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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