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实施意见的通知

  3、经贸、旅游、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入境人员进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教育,发放宣传材料和进行相关咨询服务。
  4、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内容。基层人口学校要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促进生殖健康的教育。
  5、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
  6、乡镇、街道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健康教育、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的内容。
  7、戒毒所、收容所、劳教所、监狱等机构要针对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人群,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和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性传播疾病严重危害的宣传教育。
  8、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场所,以及医疗保健机构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应设立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品),营业性娱乐场所放置宣传材料(品),宣传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三)针对高危行为开展干预工作,减少人群的危险行为。
  1、大力宣传和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人群高危行为,努力遏止艾滋病经性接触、静脉吸毒途径传播。各级卫生、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吸毒、卖淫嫖娼人员的强制性检查、治疗工作。
  2、推行社会营销方法,健全市场服务网络。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预防保健网络宣传普及正确使用安全套知识。
  3、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性病诊疗活动的管理,整顿性病医疗服务市场,严格实行性病医疗职业许可制度,坚决取缔非法性病门诊。规范性病诊疗服务,推行匿名就诊,对就诊病人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分。对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认真实施健康处方制度,通过咨询、说服教育,禁止其献血、献器官、献精液以及性乱等危害社会的行为。
  (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救助艾滋病病人。
  1、对因患艾滋病导致家庭困难的农村地区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当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适当的生活救助,以保障其能维持基本生活。
  2、教育部门要为艾滋病患者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便利条件,帮助解决学习上的困难。
  3、依靠社会力量推动对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的救助工作,鼓励开展商业保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可设立艾滋病社会救助基金,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和慈善机构开展救助艾滋病患者捐助活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