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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02-2005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论办公厅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2002-2005年工作规定》的通知
 (桂办发[2002]20号)


各市(地)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党委和海鸥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柳州铁路局,各大专院校: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02-2005年工作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3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2002-2005年工作规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做好新世纪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02-2005年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落实建设“五个好”村党支部和“六个好”乡镇党委的目标任务,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我区实现“十五”计划和富民兴桂新跨越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村级党组织建设
  1、建设一个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特别是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知识结构合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党支部书记达90%以上。全区村级组织先进面达50%以上,后进面控制在8%以内。
  2、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党员和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有学习、劳动能力的党员90%以上掌握1-2门致富技术,其中60%以上的党员获“绿色证书”或农业函授大学毕业证书;50%以上的村干部达到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水平。共青团员能够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3、选准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经济的好路子。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每个村每年引进推广的先进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不少于2项。列为1998全区重点整顿的2230个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均达2万元以上,其他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均达3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年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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