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云政发[2002]4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
今年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省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就西部大开发战略,“十五”计划的实施,继续推进云南的建设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1178件建议、提案。这些建议和提案交由政府部门办理的110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98件,政协提案706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93.7%。
省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从人民政府为人民、甘当人民公仆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扎扎实实地解决好代表和委员关心、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办理质量的不断提高,特作如下通知。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办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本单位近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分工一位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承办机构和人员,认真负责地切实把好每一件建议、提案作为既是讲政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具体要求,又是认真采纳建议、提案中的真知灼见,广泛集中民智,密切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把政府中心工作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机结合,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贯彻依法治省方略的重要途径。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极端负责的精神,按照规定的时限,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质、按量、按时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办理工作制度
坚持和完善各项办理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是做好办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办理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层层把关,确保落实;要坚持四个制度(即督查落实、联合检查、征徇反馈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大跟踪落实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列为跟踪落实的建议、提案,要明确责任人,以确保问题的最终解决。省政府办公厅将按责任制进行适时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拓宽同代表、委员的联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