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严格把关,认真办理。实行收文“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收文时应对来文在报送机关、文种、内容、附件、磁盘等方面进行核查,齐全无误后签收。缺少部分应一次性提出,避免呈报单位多次报送。凡来文内容尚没有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办理人员应将该文先转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提高办文效率,缩短公文运转时间。一般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领导;急件一个工作日内报出;特急件即到即办。
  五、对文件简报的数量和报送范围大力压缩
  (一)各区、各部门的文件简报可以报送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经过认真审核和筛选后以《信息快报》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报送分管市领导。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文件简报一般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
  (二)各区、各部门需要报送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简报,应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凡不在备案之列的文件简报一般不予受理。
  (三)各区、各部门要对现有的文件简报进行清理压缩,该停的停,能并的并。对确定印发的文件简报,要从内容、形式、发送范围、印数等方面拟定具体的改进措施。要下大力气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努力改进大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正式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若干规定

  一、严格控制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
  (一)从市委、市政府做好,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每年初召开市委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市委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市委单项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贯彻意见,由有关部门在本系统内传达贯彻。召开全市性会议传达贯彻的,需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二)每星期一、二为市委、市政府“无会日”。“无会日”期间,市委、市政府不召开有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综合性会议;特殊情况确需召开的会议需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市政府“下基层日”由原来的每星期三调整至每星期二,除有特殊情况,市领导应下基层调查研究。市政府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可由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汇报情况,不按层层陪同。要真正“沉”下去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格控制各种表彰会。能发文表彰的,不以表彰会的形式表彰。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表彰大会表彰的对象为: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和先进集体,市文明区、文明单位、文明市民,为换救国家财产和保卫人民生命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优秀外地来深建设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政府表彰的对象及其他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的对象。其他行业、专项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活动需请市领导出席的,由主办部门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申报,两办统筹安排,尽可能合并为一次综合性表彰会议,在每年年底进行表彰。市直部门不再单独召开行业或系统的表彰会。
  二、严格控制会期、规模、规格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