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农牧区中小学生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量处力度。要在国贫和区贫旗县范围内积极推行“一费制”,严格执行“一费制”最高限额标准,全面清理中小学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十二)积极稳妥地规范义务教育学制。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目前实行“五三”学制的地区要从2002年小学起始年级开始,向“六三”学制过渡。“五四”学制与“五三”学制并存的地区要在保证按时完成“五三”向“六三”过渡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五四”向“六三”过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九年一贯制。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十三)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地区实施素质教育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做到整体衔接,全面推进。各级中小学校要按照时代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因校制宜,进一步明确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措施,面向全体学生,以育人为本,把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十四)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广大中小学都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必要的条件,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要制定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需要的多层次德育目标体系,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行为养成做起,从注重实践做起,从学会做人做起”,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把德育有机地融合于教育教学实践。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专职德育干部,中学政教处、小学教导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负责机构,中小学校长是德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设立中小学德育教师职称评审系列,制订相应的切合实际的评聘标准;建立德育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优表彰活动。实施“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到2005年,全区大部分旗县都要建有青少年活动场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德育专项经费,保证中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
(十五)推进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逐步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具有自治区地方特色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程改革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中心工作来抓,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划方案,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从2005年秋季始,全区中小学各起始年级全部执行新课程计划和标准。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计划,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组织编写、审定民族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和其他地方性教材,鼓励学校根据现代农牧业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当地实际的教材。广大教师要改进教学方法,在深刻理解和掌握教材的基础上,启发、引导学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把改进教学方法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结合起来,鼓励教师制作教学软件,推广使用优质课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