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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冀政[2002]12号 2002年3月1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政府的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一、端正思想作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1、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克服因循守旧、小进即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用“三个有利于”标准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一切从基本国情、省情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形式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既要注意汲取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又要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促进国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在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上下功夫。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际,不断推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力求取得实际效果,坚决反对照抄照搬、照本宣科。
  三、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3、坚持对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在制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措施、推进事业发展时,要深入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和目标,不搞违背群众意愿的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的评比达标活动。坚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只报喜不报忧,更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坚持每年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成若干件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实事好事。坚决反对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拓宽社情民意的渠道。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要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互相推诿、扯皮,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的衙门习气和不良作风。
  5、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省长、副省长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省政府部门和市、县政府领导干部每年要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要自己动手撰写调研报告,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省政府报送一篇以上调研材料和决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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