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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失效]

  四、实行“政府塑造形象、企业跟进”的旅游宣传营销战略。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塑造本区域旅游产业形象。主要新闻媒体要在黄金时段和主要版面设置专题、专版宣传我省旅游产业。凡属政府以塑造旅游形象为主的公益性广告予以免收占位费。各旅游企业和与旅游业相关的产业,要结合实际向社会推介产品和服务,公示承诺,在营销和广告方面加大投入。
  五、积极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立和管理好中国金旅工程黑龙江网站,形成旅游行业管理、旅游电子商务和旅游信息数据库一体化功能,提高我省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六、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发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计划、财政、建设、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森工、水利、文化、教育、交通、铁路、民航、航运、旅游等部门,要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各产业发展规划;税务、工商、物价、外事、公安、边防、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七、积极推进大型旅游区体制改革。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理顺旅游区管理体制,对旅游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八、加强旅游业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要引导高层次开发,编制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产品开发规划、重点旅游区(点)开发规划。要将旅游规划开发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旅游规划资质认证制度,加强项目的管理和规划的实施,提高项目策划水平,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规划和开发都要突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对不按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开发建设的旅游项目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当地行政领导责任。要建立项目储备机制,搞好省、地市、县(市、区)三级旅游项目库建设,为旅游项目开发和招商做好前期工作。
  九、大力开发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和特色商品。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提高质量,创造精品,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体系,积极扩大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数量和规模。
  十、搞好旅游“三区”建设。要选择具备条件的旅游区,进行规划、改造、升级,逐步形成旅游度假区;要根据21世纪世界旅游发展的主题,结合生态示范省以及生态示范区域的建设,将具有很好生态品质、富有生物多样性的地域建成生态旅游示范区;要将旅游业的发展与扶贫结合起来,选择具有丰富旅游资源的县(市)、乡(镇)、村屯,从开发旅游产业入手,促进其开放搞活,勤劳致富,形成旅游扶贫实验区。推动具备资质的旅游区(点),积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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