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部门预算定额管理制度。省级行政单位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要按定员定额的方法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人事部门应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合理的福利待遇制度,财政部门要根据情况变化修订、完善定额要素,逐步提高定额水平,均衡部门间履行基本职能的财力差异。对可以按项目或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试行“技术(或服务)项目购买制”经费供给方式。
(二)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的编制。部门和单位的专项支出,不论其过去的资金来源状况如何,都要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详实、具体的项目预算。财政部门要在对部门申报的专项项目预算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评审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库”管理要求,根据当年预算安排原则和财力状况,分轻重缓急进行项目排序,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并对其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三)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凡是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由省财政厅在批复其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并严格监督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制”改革力度
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非税收入实行银行代收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01]4号)要求,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银行代收。2002年省级政府非税收入要全部实行银行代收管理办法。取消各单位自行开设的各类非税收入账户,从根本上避免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和坐收、坐支。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通过银行代收的办法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归集专户。涉及省、市、县各级的分成收入,通过银行代收,由银行按规定直接分解,就地及时缴入各级财政非税收入归集专户。对缴入各级财政非税收入归集专户的资金,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各级国库。
四、市(州)、县(市、区)要加大收支两条线改革力度
当前我省各地收支两条线改革进展不平衡,为了进一步促进各地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从2002年起,各市(州)、县(市、区)本级公安、法院、环保、计划生育等执收执法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要全部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在收缴制度上,继续推行和完善对收费、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同时,要加快部门预算的改革步伐。2002年各市(州)、县(市、区)财政要对上述部门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2003年各地实行部门预算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