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
(闽政办[2002]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精神,省卫生厅制定的《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已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三月五日
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
(福建省卫生厅 二00二年二月十九日)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活动,使全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当前情况看,我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艾滋病性病流行仍呈上升趋势,发病人数明显增多;一些地方对艾滋病在我省大规模流行的潜在危险和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认识不足,国家和省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不平衡,防治艾滋病性病综合治理的协调力度不够。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保证《福建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目录和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实施原则
(一)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二)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
(四)分类指导,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二、目标和工作指导
(一)目标。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艾滋病性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降低艾滋病性病发病率。到2005年底,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将艾滋病病毒经临床输血传播的平均水平降低到1/10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