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1992]149号 起草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理由:需根据《
土地管理法》修改
二十、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指挥部关于万家寨引黄工程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2]151号 起草单位: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指挥部、省民政厅)
理由:应补充修改
二十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药市场管理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2]155号 起草单位: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理由:根据当前情况补充修改
二十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三部门关于妥善安置退役运动员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2]193号 起草单位:省人事厅)
理由:应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二十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3]82号 起草单位:省建设厅)
理由:与我省相关法规不一致
二十四、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
(晋政办发[1993]93号 起草单位:省乡镇局)
理由:应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二十五、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全省重点工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3]124号 起草单位:省档案局)
理由:个别内容与现行政策不一致
二十六、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3]143号 起草单位:省财政厅)
理由:部分内容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二十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厅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4]6号 起草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理由:个别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
二十八、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制止私开煤炭和越层越界开采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4]20号 起草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理由:个别内容与现行法规不一致
二十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4]42号 起草单位:省司法厅)
理由:应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三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农垦经济若干意见报告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4]69号 起草单位:省农业厅)
理由:应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三十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生产管理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4]70号 起草单位:省黄金管理局)
理由: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改
三十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工作报告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4]84号 起草单位:省建设厅)
理由:根据当前情况补充修改
三十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4]100号 起草单位: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
理由:需根据当前情况补充修改
三十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5]3号 起草单位:省教育厅)
理由:需根据当前情况补充修改
三十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犬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5]6号 起草单位:省农业厅)
理由:个别内容与有关规定不符
三十六、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煤站发煤单位有关立户和开户管理问题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5]7号 起草单位:省经贸委)
理由: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补充修改
三十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政协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