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发[1985]115号 起草单位:省卫生厅)
修改理由:需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食品工业的若干规定
(晋政发[1985]10号 起草单位:省经贸委)
修改理由:需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十一、山西省贯彻《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晋政发[1986]77号 起草单位: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
修改理由:有些规定与《
劳动法》不一致
十二、山西省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晋政发[1986]42号 起草单位:省环保局)
修改理由:文件名同部分内容均需修改
十三、山西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地、市、县环境保护职责暂行规定
(晋政发[1986]41号 起草单位:省环保局)
修改理由:需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十四、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晋政发[1987]64号 起草单位:省地税局)
修改理由:国家正在修订相关规定
十五、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政发[1987]75号 起草单位:省交通厅)
修改理由:有些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一致
十六、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暂行规定
(晋政发[1988]58号 起草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修改理由:需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十七、山西省鼓励农民兴修小型水利工程的几项政策规定
(晋政发[1988]84号 起草单位:省水利厅)
修改理由:需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十八、关于户包治理小流域政策的补充规定
(晋政发[1989]18号 起草单位:省水利厅)
修改理由:应与相关文件合并
十九、山西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政策规定
(晋政发[1989]37号 起草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修改理由:需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二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省、市来山西投资建设煤矿的办法
(晋政发[1989]45号 起草单位:省经贸委)
修改理由:个别内容与现行政策不符
二十一、山西省地方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晋政发[1989]54号 起草单位: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修改理由:需根据当前实际修改
二十二、山西省医疗事故处理补充规定
(晋政发[1989]61号 起草单位:省卫生厅)
修改理由:需同晋政发[1985]115号文合并发文
二十三、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
(晋政发[1990]22号 起草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修改理由:有些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不符
二十四、关于进一步落实户包治理小流域政策规定的通知
(晋政发[1990]68号 起草单位:省水利厅)
修改理由:需同相关文件合并修改
二十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