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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三、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行政审批是政府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政府的服务质量。凡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便于操作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审批工作。目前,从省和部分市、县政府建立的政务服务中心的实践看,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防止以权谋私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好评。但由于政务服务中心是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地方,要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取信于民,真正起到窗口作用、纽带作用、示范作用。对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外另行审批。对审批事项涉及几个部门的,应由政府确定牵头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及时研究办理,并规定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各级政府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重复交叉审批问题。按照依法行政要求,通过严格审批内容、审批条件和操作规程,规范审批实施人员的审批行为,养活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建立。确定没有条件建立的地方,也要简化审批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要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办事制度方式,一个“窗口”进出,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接受监督。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能够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应及时建立并规范管理。
  四、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
  审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是近年来少数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以权谋私、滋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现在起,除国家明确不能公开的审批事项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及其程序、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等都必须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不按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越权审批,瞒报、虚报行政审批项目,对决定取消的项目搞变相审批和违反规定擅自新设行政审批项目,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利用行政审批乱收费,加重行政审批当事人负担的,各级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审批机关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加强领导,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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