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部门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

  取消的审批事项(4项)
  1、计算机经营公司(不包括网络服务和软件经营公司)设立审批(归口工商部门办理)
  2、边境证延期、新增地区签证
  3、前往边境地区申请表
  4、保安人员培训合格证(保留保安人员资格证)
  改为登记备案的审批事项(3项)
  1、对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的单位审核登记
  2、技防产品销售审核登记
  3、技防产品生产登记备案
  十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4项)
  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工资基金的审核
  2、企业政策性调入人员
  3、企业调出人员
  4、审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方案、办理《下岗证》
  改为登记备案的审批事项(1项)
  企业劳动工资基金审批
  十七、市乡镇企业局
  取消的审批项目(6项)
  1、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商标使用的审查登记
  2、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化学工业品生产使用的审批登记(归口公安部门审批)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归口环保部门审查)
  4、直属企业工商登记(归口工商部门办理)
  5、直属企业劳动执法审核(归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
  6、新办和改制企业审核
  十八、市商贸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2项)
  1、商业连锁经营初审
  2、拍卖行业初审
  十九、市文化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2项)
  1、经营摄影服务文化经营许可
  2、餐间舞乐演出活动审批
  下放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1项)
  书刊零售文化经营许可
  改为登记备案的审批事项(1项)
  台球、保龄球审核
  二十、市水利局
  取消的审批项目(3项)
  1、滇池钓鱼许可证
  2、鲜活水产品批发、销售许可证
  3、小<一>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
  二十一、云南省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外埠酒类进昆审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