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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部门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

  改为登记备案的审批事项(2项)
  1、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及云南省目录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昆明市的行政审批权限
  2、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审批
  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取消的审批事项(3项)
  1、工交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
  2、市属工业生产性危房改造审批
  3、汽车延期报废审批(归口公安部门履行)
  改为登记备案的审批事项(2项)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2、新办工业企业的审批
  转为咨询服务的审批事项(2项)
  1、直属企业人事劳动工作审核、转报及咨询服务
  2、受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资金、运输、供水等事项
  三、市建设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审批
  改为登记备案的审批事项(1项)
  外地建筑企业进昆承担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
  四、市粮食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5项)
  1、计划外新生婴儿落粮
  2、弃婴(儿童)收养落粮
  3、从农村收养不满十四周岁子女落粮
  4、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转入落粮
  5、归侨、港、澳、台居民回大陆定居,外国人来华定居落粮
  五、市科学技术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技术经营机构成立审核
  改为登记备案的审批事项(2项)
  1、新办民营科技企业
  2、昆明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六、市卫生局
  改为登记备案的审批事项(2项)
  1、办理外埠食品卫生许可证
  2、视力保健用品卫生许可证
  七、市民政局
  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社区服务项目审批(由社区管理机构负责办理)
  八、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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