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业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商业发展规划(2001--2010)》的通知
(京商发(规)〔2001〕56号)
市政有关部门,西城区、海淀区、昌平区有关部门: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商业发展规划(2001--2010)》经市政府专题会(京政会〔2001〕127号)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商业发展规划
(2001--2010年)
一、总则
(一)规划范围与重点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以下简称园区),包括中心区和发展区,面积359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区73平方公里,发展区286平方公里。规划重点是中心区和发展区的商业模式、布局结构和服务功能。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1--2010年。
(三)规划依据
1.有关园区建设的请示、批复与各部门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请示》;
--
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关村科技园区“三年大变样”基础设施及园区建设实施计划》;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及海淀区总体规划》;
--《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
--《海淀区北部地区总体规划》;
--《北京市“十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
2.调研与预测报告
对园区现状的调查分析和对2010年的人口规模、科技与经济发展、市场供求状况的预测。
3.参照体
美国硅谷、台湾新竹及日本筑波等科技园区的商业模式及发展情况。
(四)规划原则
1.整体设计。根据园区经济发展要求、市“十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和商业流向规律,打破行政区划,结合园区与周边地区商业的互动与影响,对园区科技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进行整体规划,对中心区与发展区商业模式进行统一设计。
2.前瞻谋划。立足现实,放眼长远,充分考虑未来园区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特点,坚持以发展为主线的方针,用国际视野,比照世界先进水平进行规划。
3.协调发展。主要是协调好商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商业同自然环境的关系,协调好商业内部的生活服务与科技服务的关系,使不同行业、业态、规模的设施互补互利,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规划指导思想
园区商业的建设和发展要适应《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总体规划》提出的园区10年建设目标要求,突出主体特征,坚持“两个服务”,发挥“两个作用”。
1.主体特征
--园区商业主体设施是园区社会基础设施的配套组成部分,是服务于园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支持、保障系统。
2.两个服务
--服务于园区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完善和开发现场交易、网上交易、拍卖、租赁、咨询及各种中介服务功能,确保高新技术产品的流通“无障碍”。
--服务于园区居民,尤其是科技人员和创业者家庭,通过完善和开发商品服务、家政服务、娱乐服务、旅游服务和信息服务等各种服务功能,确保其享受的商业服务环境与国外高科技园区“无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