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鉴于《
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的主要内容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不相适应,决定废止《
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