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
关于加快本市绿色养殖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关于加快本市绿色养殖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一日
关于加快本市绿色养殖业发展的意见
(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二00二年一月十日)
近年来,本市养殖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在郊区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抓住有利时机,加大郊区养殖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绿色养殖业的发展,推动郊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共同发展。现就加快本市绿色养殖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本市绿色养殖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突出首都特色,合理调整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平衡资源可供量,养殖规模要与环境的承载力相适应。二是建立合理利用资源、保持生态平衡、持续高效的养殖生产体系。三是生产安全、优质的畜牧产品,保护生态环境,使生产、生活、环境相协调,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本市绿色养殖业的发展目标是,树立绿色理念,强化绿色意识,创造绿色品牌,大力发展绿色养殖业,提高畜牧产品质量,保证畜牧产品安全,继续增加畜牧产品总量。经过3至5年的时间,使郊区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
二、科学合理地制定郊区养殖业的发展规划
本市郊区养殖业要按照发展首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按照养殖业与种植业相结合、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考虑区位优势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地制定发展规划。本市郊区各区(县)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产业,制定辖区内养殖业的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发展绿色养殖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