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第二届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穗办〔2002〕4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二届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02〕2号)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应注意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同时,为确保我市第二届村委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层级负责制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指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挂镇包村负责制。区、县级市党政领导干部每人挂一个镇,包一个村;镇党政领导每人包一个片,抓几条村。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到挂点镇或包点村,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对因没有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造成换届选举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组织、宣传、公安、财政、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按照省的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2年1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从1月开始至3月完成,主要工作是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做好调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村财务和村委会成员离任审计工作、宣传发动工作、试点和培训工作。二是选举实施阶段,从3月开始至6月完成,主要工作是选民登记、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三是工作交接阶段,在7月份完成,主要是做好新旧班子的交接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验收和总结阶段,在8月中旬完成,由各区、县级市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将组织抽查验收。
三、认真做好试点和培训工作
选举任务比较重的区、县级市,要选择1至2个有代表性的村,按照新修改的《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试点,试点工作要求在今年第一季度完成。市已在今年1月份举办了一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各区、县级市也要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熟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操作规程,秉公办事,能有效地组织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