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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02)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34—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2年3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张中伟
2002年3月22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2年3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
省人民政府令第134—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对《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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