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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失效]

  3.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落实司法保护原则。各级执法、司法部门,在侦查、起诉、审判案件中,对违法未成年人要充分考虑未成年犯罪者的特殊性,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体现对未成年犯罪者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得歧视。在离婚、继承、收养等涉及儿童权益案件中,要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利。
  4.加强宣传普及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及其监护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虐待。禁止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
  5.建立健全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网络,防止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安全。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受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工作。
  6.加强面向儿童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工作,完善全省儿童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儿童与环境
  改善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
  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4.增强儿童保护环境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具体目标
  ——提高农村缺水地区供水受益率和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2005年农村缺水地区供水受益率达到80%以上,2010年达到90%,基本解决缺水人群饮水困难。在条件较好的地区逐步普及自来水。
  ——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0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2010年达到65%。
  ——全省城市及地区行署所在地的空气环境质量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按功能区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总悬浮颗粒物力争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分别按环境功能区基本达标。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增加森林和绿地面积。2005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0%,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0.8%。
  ——尊重、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
  ——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权利。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其安全无害。
  ——增加和建设社区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60%以上的县(市、区)至少有一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
  ——逐步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医疗康复条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2010年兰州、天水、金昌市分别建有一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院。
  ——在中小学开设环境保护课程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活动,提高儿童保护环境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
  策略措施
  1.省及各地在制定地方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将儿童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促进儿童事业发展。
  2.加大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监察工作,依法行政,推进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植树种草,增加森林和绿地面积。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音等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工业、生活、农村水面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卫生厕所建设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圈养家禽家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4.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安全监察,提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减少儿童意外伤害。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坚持儿童受惠的原则,为儿童发展提供支持。
  5.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要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禁止各类媒体传播色情、暴力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减少对儿童的负面影响。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舞蹈、戏剧、美术等作品,为儿童提供健康的精神文化环境,加强对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非法出版物,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
  6.在全省继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培养儿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7.增加建设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投入,将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县城镇建设规划,加快发展。要实施好国家支持贫困县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儿童科技、文化园建设。强化社区对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功能,加强对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提高社会效益,逐步实现社会公益活动场所面向儿童免费开放。
  8.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全省困境儿童的生存与发展。加大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康复和卫生服务机构,对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为孤、残儿童、弃婴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倡导儿童福利多元化、社会化,探索适合孤、残儿童身心发育的供养方式。设立多种形式的流浪儿童收容教育机构,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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