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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2-2005年)的通知

  (五)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体系、信息系统和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网络,开展生物学、人口学、行为学以及社会学监测。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网络和质量控制系统,开展艾滋病病毒检测,保证血液及其制品质量。将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纳入卫生信息网建设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快捷、灵敏的信息通路,提高艾滋病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鼓励和动员多部门、多学科的力量参与艾滋病性病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到2002年底,建立科学、合理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多学科参与的评价组织体系,定期对政策。防治方法和措施开展综合评估;建立评估反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政策,不断调整防治策略与技术措施。
  (六)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按照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大纲及各类培训教材,利用医学生的学校教育、岗位培训、毕业后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和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和管理等人员的专业培训。
  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策略和方法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岗位培训,进行政策制定与评价方法的学习。
  (七)开展艾滋病防治基础和应用研究。
  把艾滋病防治研究列为省上重点科技研究项目,加快安全输血、临床治疗、药物开发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及时推广应用国内外科学的防治方法和措施。扶持科研机构、药品检验机构研制艾滋病检测试剂和高标准试剂标准品,提高血液艾滋病病毒检测水平;探索中医与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的有效方法。
  加强流行病学研究能力,建立并逐步完善我省艾滋病流行病学分析预测模型,及时准确地分析与预测艾滋病的流行趋势。针对艾滋病防治措施和方法,开展经济学评价与应用性研究。
  (八)依法监督,阻断艾滋病病毒经医源性和非医源性途径的传播。
  1、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和院内感染的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造成血源性或医源性传播的部门、科室及器械的管理,如医院的外科、口腔科、妇产科、介入性诊治的科室与设备、乡村及个体医疗机构等。
  2、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理发店、美容院等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中可能刺破皮肤的共用器械消毒的监督监测;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改进,确保所提供服务的安全性,对违法操作造成感染伤害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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