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
(粤府〔2002〕1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广东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十五”期间,我省将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进入全面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农业现代化是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农业的发展始终要依靠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为了贯彻全国农业科技大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和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粤发〔2001〕8号),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根据国家《
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1.我省农业已经由单纯满足温饱,发展为满足城乡居民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由以单一粮食生产为主,转变为农、林、牧、渔、旅游、生态农业综合发展;规模化、区域化的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和优势产业初步形成;农业龙头企业和公司加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迅速发展;现代化生产手段和管理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区域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迅速发展,初步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外向型农业有所发展。但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增加农业效益,提高农民收入,保障食物安全,保护环境,保证资源永续利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省农业生产将面临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空前竞争压力,农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产品质量低等问题将更加突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科技进步。
2.我省农业科技整体水平,特别是创新能力较弱,农业科技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撑能力不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