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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广东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

  为外商提供全程式、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向规范化、效益型转变,大力推进专业化、信息化招商,建立全省统一的招商网站。要创办一批适合国际大财团、跨国公司投资需要的服务机构,特别是引进世界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提升我省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建筑设计、咨询、金融、保险等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外商投资提供规范的中介服务。
  三、进一步减轻外商投资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对现有各类收费要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公开收费内容和标准,简化收费方式,增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物价部门要加大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以保证金、抵押金等方式变相收费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前提下,试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分账管理”的办法。要统一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标准,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同时,要严格新增路桥收费站点的审批,全面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
  加强和完善对水、电、燃料等公用事业价格和土地有偿使用的管理。推行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建立成本约束机制,降低水、电、燃料等价格。加强对电力、供水、煤气、消防工程等在建设过程中的价格管理,防止垄断工程服务、强制提供商品等不正当的价格竞争。对高新技术项目的建设用地,属于新取得土地的,除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和应上缴中央部分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外,可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属于使用原有划拨土地的,可继续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四、推进口岸改革,提高通关效率
  建立广东大通关的协调联动机制。外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口岸运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加快推进“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尽快实现外经贸、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工商等部门联网,建立以海关货物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外汇和出口退税管理为主要内容,全省统一的进出口企业行政监管电子网络系统。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广东陆路快速通关系统,提高口岸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粤港澳之间在口岸、通关查验等方面的合作,探索深港、珠澳陆路口岸查验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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