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大力推广科技成果,提高科技含量。
  各县(市)要成立技术小组,编制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科技支撑方案,确定项目区技术负责人,建立技术考核目标责任制。要建立施工培训制度,加快对施工人员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和应用各项技术规程,指导项目实施。采用发放科普读物、利用现代传媒和组织现场观摩等措施,加大对项目区农户的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在项目区推广技术承包,在针对性的组织推广适宜于项目区特点的先进适用技术,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要利用电脑、通讯等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建立GIS系统管理的退耕还林小班图库、属性数据库,建立退耕还林信息管理系统,并对工程建设效益进行全方位的监测。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奖惩措施。
  要建立自治区和地(市)、县三级工程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实绩考核。对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任务好的县和在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由自治区给予一定奖励。凡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计划任务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追究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对贪污、截留、挪用粮食或现金补助的,要坚决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查处。各有关县(市)、乡政府要将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积极开展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工程综合效益。
  各县(市)要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建立有利于农民稳定增加收入的产业结构。同时,开辟新的生产领域,确保农民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稳定增加收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地方,要把退耕还林还草与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沼气建设等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对不同渠道的项目资金,实行统筹安排,综合使用。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应重点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包括基本农田、小型水利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的科技培训、科技推广,提高平地、缓坡耕地的生产能力,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严格依法治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要大力宣传《森林法》及国家、自治区制定的保护林地资源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现有资源的保护。要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机构,制定林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加强病虫鼠害防治。要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阻挠退耕还林还草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边退边垦”现象,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成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