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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选派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挂职、任职,对表现突出,经考核为优秀的,可通过全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到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也可以直接提拔到乡镇党政领导岗位;具有专业特长的,可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到乡镇站所、学校等机构工作。
  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选派干部到乡镇锻炼。全区每年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选派一定数量、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锻炼和工作。选派工作分别由自治区、市(地)县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要注意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中选拔一些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同时,把村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社会上思想表现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青年补充到乡镇干部队伍中来。加快乡镇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一套乡镇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使优秀乡镇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四、加强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全面提高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乡镇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乡镇领导班子要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要在进一步完善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同时,结合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情况,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办法、新制度,努力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气,增强领导班子通过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乡镇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提升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以自治区、市(地)、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做好乡镇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重点抓好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市场经济知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的培训。在选调干部培训时,坚持做到“重点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优先培训,紧缺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全面培训”。乡镇党政正职任期内参加不少于40天的脱产培训,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不少于30天的脱产培训。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举办不同的乡镇专题培训班。每年组织乡镇干部进行专题学习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7天。采取调训与函授的办法,对全区60个民族乡的青年干部进行大专学历教育。鼓励和引导全区乡镇干部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历层次,更新知识结构。
  加强实践锻炼。切实加强乡镇后备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工作,有计划地对乡镇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交流和轮岗,安排优秀乡镇干部到区内外挂职锻炼、跟班学习、驻点调研,全面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敢压担子,放手使用;要有意识地让他们独立承担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自治区、市(地)直属单位要分别与1至2个乡镇结对,结对乡镇每年选派1至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对应单位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费用由自治区、市(地)直属单位负责。结对时间一定2年,结对单位由自治区、市(地)党委组织部确定,期满后可另行调整。注意做好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沿海与内地或本地区乡镇之间的结对工作,定期互派干部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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