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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构建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处理好经济开发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着力构建我省生态良性循环和资源保障体系,加强生态与资源保护重大工程建设,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实施规划的督促措施。
  3.构建优美舒适的城镇社区人居环境体系。按照经营城市理念,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推进污水、垃圾无害化治理工程建设,建设生态城市。以生态住宅区为龙头,推行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社区。
  4.构建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以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力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推广清洁能源,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推进生态型村镇建设。
  5.构建保障有力的防灾减灾体系。以防灾减灾十大防御体系为重点,落实资金配套政策,实施重点工程,推进我省防灾减灾工作。
  6.构建高新的科学决策与科技支持体系。围绕生态省的目标与重大工程的实施,从法规、科技、资金、项目、决策机制等方面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促进生态省战略与规划的实施。
  (四)生态省建设的总体布局与重点区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推进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突出抓好生态功能区划和重点示范区的工作,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包括生态农业示范区、国家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社区、海洋生态示范区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重点示范区的布局与建设。
  (五)重大生态工程和项目建设。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策划、储备、实施一批项目,按时序分轻重缓急纳入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中实施,以项目开发和建设促进我省生态省目标的实现。
  (六)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围绕生态省建设的任务,从法规体系建设、体制改革与创新、项目资金落实、生态建设补偿机制建立、生态文化支撑等方面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促进规划纲要的实施。
  四、《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分工
  建设生态省的规划是一个多层次、互相衔接和促进的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纲要、部门行业规划、地区规划、重点示范区规划等,这次工作集中研究全省总体规划纲要。为确保总体规划纲要具有扎实基础,并与部门和地区规划较好衔接,在开展《规划纲要》工作中设置若干实施方案或专题报告,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福建省建设生态总体规划纲要。集中各专题报告成果,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总体战略、规划目标、分阶段任务,生态建设与资源保护、环境整治、生态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生态工程与项目以及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成立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综合组,由省计委、环保局牵头,省经贸委、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统计局、海洋与渔业局、改革开放办、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抽专人组成,综合组设在省计委,与实施方案或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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