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重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非国有资本包括外资参与投资、经营,实现同一行业的经营主体多元化。拆除对商品、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尽快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认真解决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假冒伪劣”严重的问题,特别是要对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进一步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由所在地政府指定专门机构受理,处理投诉要严格履行承诺,及时办结,不得拖延。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资质体系,完善规范信用评估制度和违信制裁制度。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律师、公证、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对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要严格依法处理,确保中介机构公正执业,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服务、监督和纽带作用。
五、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各级政府公务员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以开拓创新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勤于思考,勇于探索,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更多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大力精简会议。全省性政府工作会议统一由省政府办公厅审查,2002年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0%左右的会议。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能用文件、电报、电话联系解决的问题,不召开会议;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原则上每年4月、8月为省政府无会月。要压缩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省政府召开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性会议一般每年不超过5次,会议规模150人左右,会期不超过2天。省直部门召开需要省政府负责同志出席的会议一般每年1次。未经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通知下级政府和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凡属一般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的会议,原则上要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尽量将会议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
大力精简文件。2002年各级、各部门文件总体上要精简50%左右。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可以部门或几个部门名义发文的不以政府名义发文。一个部门只办一种简报。进一步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和范围,克服多头报送、乱发乱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