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局关于贯彻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2001-2010年)的通知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改善投资软环境上下功夫,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济法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吸收外资环境,加快农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制定优惠政策,创造优良的创业环境,吸引国外技术、资金和人才。
  加大引进国内外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科学方法和管理经验的力度,重点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栽培和养殖技术、农产品保鲜及深加工技术,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进一步推广国际学术和人才交流,加强与我发达国家在科技前沿领域的合作研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旅居海外的农业科技人员回国创业或以其它形式为广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进一步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社团以及农民同海外建立农业科技合作关系,鼓励海外农业专家、农业企业家、留学生来广西工作。拓宽国际科技经济合作渠道,重点放在与东南亚国家、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家和组织在可持续农业、林业、渔业、减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通过引进资金、技术,在本地建立示范基地或到境外去利用境外资源建立生产基地,建立科工贸跨国企业。每个地市每年要与5个以上国外区外单位开展合作交流,合作项目不少于5项,重点是与台湾省、广东省在园艺作物和农产品深加工方面的合作。大力推进东西合作,发挥区位优势,依托东部科技,联合西部省区共同承担国家项目,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工作的领导
  实施《纲要》,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必须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要抓住围绕农民参与面大、受益面广、生产周期短、经济效益高、投资压力小的经济作物生产、畜牧水产生产项目,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组装配套,围绕农民增收,增加农民的积累这一根本目标去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新,有重点、有特色地实施科技行动。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政府的主导作用,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要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农业科技合作与协调制度,大力促进农科教相结合、产学研一体化。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纲要》实施的工作,把其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加强领导,创造落实《纲要》的政策环境和投资环境,制定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农业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科技示范点制度,每年集中力量抓好几项重大实用技术推广,每年为农业科技人员在工作、生活上排忧解难办几件实事。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农业科技协商机制,对农业科技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分工合作,通力攻关。协调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厅。办公室负责全区实施《纲要》的具体协调与督查工作。
  各地、市、县成立相应机构。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落实《纲要》负全责。
  建立实施《纲要》的责任制度。坚持农业科技管理统一规划、地方和部门共同实施的原则,把《纲要》实施方案的任务按部门职能进行分解,责任到位,并定期对《纲要》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作为己任,努力为农业科技改革与发展创造条件、疏通渠道,做好服务。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农业科技放在突出位置,抓紧制定农业科技政策与法规,在项目、经费、人才方面予以倾斜;计划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原则和运行规则;农业、水产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种子产业化工程,改革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速动植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林业部门负责抓好石山区石漠化治理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利部门负责推进不同类型地区农业水利基础建设和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拓宽农业科技投入渠道,建立起相应监督机制,保障农业科技投入;教育部门负责完善农村就业教育体系,开展农村成人教育;人事部门负责改革农业科技人事制度,建立激励创新、创业的用人机制;经贸、环保、气象、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在农用物资新产品与农业机械装备开发、农资产品质量监督与售后服务、以及灾害监测预报、农业环境监控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乡镇企业部门负责抓好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农村科技宣传、教育、普及活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