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录的通知
(京政发〔2001〕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办发〔2001〕22号)要求,市政府对截至2001年10月底以前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已对219件政策措施文件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基础上,经进一步审核,现决定:对主要内容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不符合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以及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或者已经由新的政策措施代替的7件政府政策措施,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政策措施目录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政策措施目录
(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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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措施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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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加│1986年11月9日 │京政发 │
│1 │强民用小型超短波无线电话设备、无线话筒等市场│北京市人民政府发│[1983]17│
│ │销售和使用管理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布 │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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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北京市冷饮食品生产销│1986年4月14日 │京政发 │
│2 │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发│[1986]60│
│ │ │布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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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1988年2月22日 │京政发 │
│ 3 │计委、国家经委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发│[1988]15│
│ │法》和批转市计委、市经委、市环境保护局制定的│布 │号 │
│ │《北京市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细则│ │ │
│ │》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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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经贸 │1992年7月4日 │京政发 │
│4 │委、市科委关于简化本市因 (境)、对外经贸工 │北京市人民政府发│[1992]42│
│ │作审批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布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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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北京市国有 │1997年4月14日 │京政办发 │
│ │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1997]13│
│ │ │公厅发布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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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销售含铅汽油的通│1997年4月29日 │京政办发 │
│6 │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1997]17│
│ │ │公厅发布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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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本市│1998年7月4日 │京政办发 │
│ │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1998]22│
│ │ │公厅发布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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