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浙政发[2001]85号)
为了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推进“天堂硅谷”创建和科技强省建设,再创浙江经济发展新优势,现就切实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家的摇篮。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也是促进城市发展、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九五”期间,我省按照“适当集中、形成规模、体现特色”的要求,创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有力地推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我省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园区规划滞后,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产业规模偏小、特色不明显等问题。当前,新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围绕建设科技强省、创建“天堂硅谷”的总目标,按照“争一流、创优势”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形成创新创业的环境优势;进一步加强孵化器和研发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科技创新优势;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形成产业特色优势,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跨越式发展。
(三)高起点、高标准、创建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成为全国一流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波、绍兴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要努力成为全国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域之一;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努力争取成为全国一流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到200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力争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8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200元,利税250亿元,出口创汇35亿美元。
(四)认真制定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创建一流园区的要求,借鉴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园区建设的规模和布局,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多渠道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加快交通、电力、供水、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把信息网络设施和环境绿化美化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做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认证工作。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优越环境和优惠政策,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知名度;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招商引资洽谈会,推行网上招商、代理招商、专业化招商,多渠道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科技项目。积极开展与著名高校、大院大所和大企业的合作,联合创办科技分园或高新技术企业。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好机遇,抓住台商投资热、留学生回国热和国外大公司来华投资热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国外、境外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研发中心,提高园区产业层次。要严把企业准入关,特别防止一些低水平、高污染的企业和项目进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