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本市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状调查的方法摸清情况和问题。按照确保城市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发展符合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原则,划定本市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市生态保护制度及相应的生态保护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
(四)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规定》,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制。计划部门要积极安排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计划与经费,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农业部门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力度,逐步减少氮、磷化肥和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大力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减少裸地扬尘污染,落实试点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厂的建设和运行;土地、林业、水利、矿产、园林绿化、旅游等部门要在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强生态用水和生态用地的保护,并在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明确开发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防止生态破坏,促进生态恢复;环保部门要加强统一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范围,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是对水、土地、林业、矿产、旅游等重点资源开发和重大产业政策调整进行生态影响评价制度;建设以高科技为手段的生态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全市生态环境的变化趋势;并在条件具备时定期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全面、准确地描述全市生态状况。
(五)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将生态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政府要加大保护生态环境的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生态环境资金补偿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组织机构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研监测,完善科技支持体系。
成立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管理中心,建立以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系统(即3S技术)为支撑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跟踪环境变化趋势,提出对策措施,适时公布《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开展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防治对策研究,畜禽粪便及氮肥对大气环境影响研究,畜禽粪便污染防治途径及治理技术研究,耕地免耕留茬可行性研究,农田土壤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其防治对策研究,化肥、有机肥的环境容量及在环境中的流失量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技术,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技术规范,矿山生态地质环境调查及防治措施,矿山复垦及生态恢复技术规范,生态保护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等科研项目,为实现本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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